摘要
正确适用逮捕措施的核心在于判断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性,对此往往离不开检察官的主观经验.X市检察机关适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的经验做法表明,量化评估系统可将影响社会危险性的因素明确化、精细化,有助于强化对审查批捕案件的监督,提升逮捕工作的科学性,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打下良好的基础.针对量化评估系统运行中存在的数据来源质量影响评估效果以及系统潜在风险等问题,检察机关要在把好案件源头质量关,保障参与权、数字赋能等方面持续完善评估模型的构建,从而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件审查逮捕案件.
基金项目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2重点调研课题(HJ2022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