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3,Issue(22) :40-43.

缓刑上诉期内违法情形的处理

郑旭江 黄东泳 包双双 王倩
中国检察官2023,Issue(22) :40-43.

缓刑上诉期内违法情形的处理

郑旭江 1黄东泳 2包双双 3王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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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浙江理工大学[310018]
  • 2.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321399]
  • 3.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321017]
  • 4.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321399]
  • 折叠

摘要

被告人在缓刑上诉期内实施违法行为是否应被撤销缓刑,是当前缓刑执行领域的"空白地带".根据缓刑制度的设立初衷和"举轻以明重"的基本法理,缓刑上诉期内违法不符合缓刑的实质条件.原审判决错误应包含量刑事实错误,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也需结合主客观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上诉期内的违法处罚可认定为"新的证据",因此缓刑上诉期内违法符合抗诉的法定条件.从文义解释、目的解释角度分析,缓刑上诉期内违法满足撤销缓刑执行的条件.检察机关应通过加强对被告人违法行为性质的综合把握、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充分衔接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等,进一步完善撤销缓刑案件的办理路径,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关键词

缓刑上诉期内违法/撤销缓刑/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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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重点课题(2023)(zjdy202333)

出版年

2023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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