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3,Issue(24) :3-6.

假释适用中检察机关量化评估再犯罪危险的方式与思考

刘舒媛
中国检察官2023,Issue(24) :3-6.

假释适用中检察机关量化评估再犯罪危险的方式与思考

刘舒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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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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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派驻+巡回"检察机制优势,充分运用巡回检察成果,以"巡回切入、派驻跟进"的方式,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可以将大数据作为筛选假释案件线索的实现路径,有效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对既符合减刑又符合假释条件的案件,监狱未优先提请假释的,应依法监督监狱优先提请假释.办理假释监督案件时,可以对"再犯罪的危险"进行指标量化评估,增强判断的客观性、科学性,并坚持以证据为中心,提升假释监督案件的实质化审查水平.

关键词

"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大数据监督模型/线索发现/再犯罪危险指标量化评估/优先适用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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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3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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