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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衔接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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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必须做到有机衔接.衔接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优化.实体上,应当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的正反向衔接,完善刑事犯罪与损害公益的责任衔接;程序上,应当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发现和共享机制,提出多元化诉讼请求,注重统筹"恢复性司法"与"风险预防".

黄星任、曾志才、杨明辉、王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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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511599]

中国政法大学[100091]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510920]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5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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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 刑事检察 公益诉讼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GDJC202343B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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