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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的抗辩事由与"依法履职"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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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行政机关职责,督促其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以实现公益保护,是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目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要把握好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判断标准.该类案件中行政机关的抗辩事由一般围绕其"依法履职"的标准提出,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标准的认定,在时间上体现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在范围上应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或诉讼请求,在程度上要穷尽行政手段充分履职.行政机关依法所履之职应当表现为检察机关所厘清的与公益受损相关的职责而非全部职责,以促进受损公益得到有效保护.

谭铁军、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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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430000]

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机关 抗辩事由 依法履职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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