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4,Issue(3) :29-33.

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肖先华 管军军
中国检察官2024,Issue(3) :29-33.

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肖先华 1管军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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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100726]
  • 2.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26100]
  • 折叠

摘要

实践中,危险作业罪适用存在案发领域相对集中、地域不平衡、认定标准模糊等特点.司法过程中应当准确把握危险作业罪的内核,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生产、作业中",对"安全管理规定"不宜作扩大解释;对"现实危险"应坚持限缩解释立场,明确"现实性、紧迫性、严重性"标准;清晰界定关闭破坏和篡改隐瞒销毁、责令整改拒不执行、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作业三种行为的内涵;严格区分适用危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驾驶罪、非法经营罪等,确保危险作业罪依法规范适用.

关键词

危险作业罪/现实危险/重大事故隐患/罪过形态/罪名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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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2023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23C04)

出版年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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