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4,Issue(3) :47-50.

虚假商事仲裁检察监督路径探析

陈乐 林飞红 潘宇昕
中国检察官2024,Issue(3) :47-50.

虚假商事仲裁检察监督路径探析

陈乐 1林飞红 2潘宇昕3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323600]
  • 2.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323600]
  • 3.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23600]
  • 折叠

摘要

商事仲裁因其意思自治、高效灵活而备受商事主体的青睐,然而实践中存在当事人利用仲裁的优越性提起虚假商事仲裁,严重损害仲裁公信力、侵害案外人权益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仲裁的监督具有不可替代性,但在现行仲裁法律制度下检察监督存在法律地位不够明确、效果不突出、线索来源不足、合力不够等困境.可从构建"四方"虚假商事仲裁监督格局、明确检察监督的范围和监督方式、以数字检察为切入点寻找线索破题之法、形成虚假仲裁打击治理合力等方面,完善虚假商事仲裁检察监督路径.

关键词

虚假商事仲裁/检察监督/仲裁法律制度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参考文献量8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