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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惯性耦合模式认定"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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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枉法裁判案件办理中,法律逻辑形式与裁判行为实质之间往往存在冲突,从法律逻辑形式上判断,可能得出不构成"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结论,但从裁判行为实质上判断,则可能得出构成"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结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源于不同的认定思路与方法.对民事枉法裁判案件进行梳理分析,隐蔽渎职行为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呈现出同步反常的惯性耦合模式,这种模式可作为认定"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渎职行为的方法指引.

高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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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 475004

民事枉法裁判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渎职行为 惯性耦合模式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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