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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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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行为时有发生,以单一刑事规则的保护路径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在惩治、预防、修复上面临手段单一、处罚过轻、违法成本低等困境,检察机关探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司法手段打击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提高此类破坏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制裁、惩戒违法责任人,同时也有助于补偿受损公共利益.

杨慧琼、梁茂泉、黄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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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353000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353000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353000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损害赔偿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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