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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实质化解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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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变化,轻微刑事案件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为此,太原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通过转理念、提质效、解矛盾、促治理等举措,办理了一批社会效果好的案件.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办案人员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矛盾化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持续引导检察官解放思想、转变理念,通过健全完善诉前联调、轻微刑事案件预交赔偿保证金等工作机制,实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李晓燕、郭瑞琦、魏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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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030021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030021

轻罪治理 "小案" 宽严相济 矛盾化解 简案快办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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