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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案件追诉时效之司法适用
存疑案件追诉时效之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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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追诉时效已超越犯罪范畴而进入刑罚视野,其适用应以犯罪为前提.犯罪是实体法上的概念,即符合犯罪成立条件,且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支撑.存疑案件不符合这一前提,因而不能适用追诉时效.案件事实存疑时,追诉期限有多种可能性,存疑案件仅系选择其中一种可能性,势必建立在假设之上而带来滥权风险.超过追诉期限对终止刑事诉讼程序不具有绝对意义,存疑案件适用追诉时效亦非更有利于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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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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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264500
关键词:
追诉时效
存疑案件
终止审理
出版年: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年,卷(期):
2024.
(14)
参考文献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