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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强制猥亵行为的认定
非接触式强制猥亵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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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强制猥亵罪保护的法益是他人的性自主权.被害人性自主权是否受到侵犯与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无关,不要求行为人出于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非接触式的猥亵行为的"猥亵性"需要结合行为手段、行为强度、实施场所、持续时间等具体情况进行实质判断,只要在客观上侵犯他人性自主权,具有强制性和明显性意义的行为均应评价为刑法意义上的猥亵行为.强制猥亵罪和强制侮辱罪的法益保护类型具有一定的位阶关系,司法实践中简单以强制猥亵、侮辱罪一罪定罪处罚的做法有规避法律适用之嫌,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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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冰倩、于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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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300171
关键词:
强制猥亵
性自主权
强制性
性意义
实质判断
出版年: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年,卷(期):
2024.
(14)
参考文献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