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论虚假诉讼的证明标准

论虚假诉讼的证明标准

扫码查看
虚假诉讼的认定是当前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瓶颈问题,采用何种证明标准是解决虚假诉讼认定困境的关键.虚假诉讼证明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考量虚假诉讼规制中的法益保护、虚假诉讼确认中的主要待证事实、当事人的举证能力、证明标准能否为当事人和社会民众所理解等因素,在现有诉讼制度的框架下确定证明序列即权益受损、借用合法程序、虚构事实、恶意串通、谋取非法利益,根据各序列待证事实的证明标准认定要件事实,而后按照高度盖然性标准进行整体评价.

宋君华、裴净净、胡勇

展开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450100]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450100]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450100]

虚假诉讼 证明标准 高度盖然性 排除合理怀疑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4.(15)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