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2024,Issue(18) :29-32.

贩卖麻精药品犯罪的主观故意审查要点

李树仁 李丽颖
中国检察官2024,Issue(18) :29-32.

贩卖麻精药品犯罪的主观故意审查要点

李树仁 1李丽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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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150070]
  • 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150070]
  • 折叠

摘要

麻精药品兼具"毒品"和"药品"的双重属性,使得司法实践中对其贩卖行为的定性存在争议.因而检察机关在认定贩卖麻精药品犯罪时,审查的重点是结合从业经历、交易行为综合分析研判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同时,为一体推进治罪与治理,还应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注重溯源预防,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监管责任,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推进麻精药品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

贩卖毒品/复方曲马多/主观明知/麻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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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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