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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反向衔接制度检察实践及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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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存在刚性保障不足、线索移送不畅、检察意见质效不高和行政机关对检察意见接受程度不一等问题.应当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案件移送、证据转换等统一标准.在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的同时,厘清检察权和行政权的边界,深化行政机关的衔接协作.提升检察人员能力,提高检察意见的精准性和可执行性,确保行刑反向衔接制度顺利实施.

宋春雨、张莹、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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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100081]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066300]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445400]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行刑反向衔接 检察意见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0.144
ISSN:1008-6676
年,卷(期):2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