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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
2024,
Issue
(22) :
69-74.
利用GOIP网关设备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定性分析
张晓萍
黄家奇
莫迪焜
中国检察官
2024,
Issue
(22) :
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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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GOIP网关设备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定性分析
张晓萍
1
黄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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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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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571158
2.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578001
折叠
摘要
在检察实务中,关于行为人利用GOIP网关设备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观明知,应从行为人的供述与辩解、作案手法、既往经历等方面,予以考察;关于主观目的,应结合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转为第三人所有",客观上是否实现了"排除权利人对财物的支配"认定;关于客观行为,当搭建GOIP网关设备的行为在客观上对正犯行为起到促进作用时,将其定性为诈骗符合共同犯罪原理.
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
/
帮信罪
/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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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中国检察官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检察官
CHSSCD
影响因子:
0.144
ISSN:
1008-6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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