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的规范效力是指党内法规作为一种特殊规范形态所应当具有的约束力.党内法规是党员与党组织达成的政治契约,其效力来源于党员对自己作为公民所享有的部分法律权利和人身自由的让渡和放弃.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形态,党内法规具有四维效力,分别是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事效力和对人效力.党内法规之间发生冲突时,一般遵循"上位法规优于下位法规""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规定优于旧规定"等冲突处理规则.责任机制是党内法规效力机制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体现,根据违反党内法规行为的性质情节情况,党内法规呈现不同的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