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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担任新生军训教官实践与探索——以宿迁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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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学生开展军事训练.高校军训工作是学校国防教育重要内容,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我国高校每年入学新生数量的不断攀高,地方军训力量压力递增,而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军训工作有着熟悉校园环境、朋辈身份等得天独厚的优势.本文聚焦于宿迁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作为军训教官的实践,深入剖析当前高校在军训教官的选拔、聘用机制,以及教官日常管理与考核体系中所面临的多重困境与挑战.明确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军训教官岗位上的角色定位,探讨改革措施,充分发挥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优势,优化军训教官队伍结构,提升军训质量.同时,研究还关注进一步完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从而有效缓解地方军训任务中人力资源紧张的压力,促进高校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的可持续发展.

刘尧佩、张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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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宿迁学院

退役大学生士兵 军训教官 国防教育

2024

中国军转民
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

中国军转民

影响因子:0.055
ISSN:1008-5874
年,卷(期):20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