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廓清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在住宅小区中的权责边界,是实现政府与居民各司其职、合作共治和构建社区多元治理体系的前提.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的共同范畴为住宅小区公共事务,且分别指向小区公序性公共事务和小区生活性公共事务.在生活性公共事务治理上,居民以邻里组织和规约的社会整合实现自治.在公序性公共事务治理上,政府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回应社区居民的公共品配置、公共秩序维护和权利保障等需求,应对社会失灵和市场失灵引发的失序.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范畴维度与实现机制的明晰,有利于为构建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提供了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