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24,Vol.46Issue(3) :74-85.

住宅小区"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的范畴与实现机制——以小区公共事务为对象

王丽惠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24,Vol.46Issue(3) :74-85.

住宅小区"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的范畴与实现机制——以小区公共事务为对象

王丽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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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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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廓清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在住宅小区中的权责边界,是实现政府与居民各司其职、合作共治和构建社区多元治理体系的前提.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的共同范畴为住宅小区公共事务,且分别指向小区公序性公共事务和小区生活性公共事务.在生活性公共事务治理上,居民以邻里组织和规约的社会整合实现自治.在公序性公共事务治理上,政府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调解回应社区居民的公共品配置、公共秩序维护和权利保障等需求,应对社会失灵和市场失灵引发的失序.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范畴维度与实现机制的明晰,有利于为构建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提供了理论参考.

关键词

政府治理/居民自治/住宅小区公共事务/邻里组织/行政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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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9CFX014)

出版年

2024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宁波市行政学院,宁波市社会主义学院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241
ISSN:1008-4479
参考文献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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