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严谨的体系结构和深邃的逻辑表达.习近平法治思想符合中国的法治现状、立法客观规律要求,开创了我国立法法治新局面,直接推动了立法理论和立法实践的发展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对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主要包括处理好党领导立法与人大主导立法、人大与人大常委会、人大与政府等关系;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应当对坚持科学立法、推进民主立法和恪守依法立法有更为具体的作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实践,则需要打破"部门法思维"的禁锢,引入"领域法思维",更为全面地审视立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