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的参与必不可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是一套由政府部门主导制定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其目的是鼓励、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履行好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使命责任.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包括组织领导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帮扶合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等四个"子机制",其主要作用在于保障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地参与乡村振兴并取得长期的、健康的和可持续的成效,推动社会组织根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其相对比较优势,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