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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进我国消费纠纷仲裁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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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仲裁是法定的消费纠纷解决途径之一,兼具专门性、灵活性、自愿性、终局性等综合优势.但是我国消费纠纷仲裁的社会认同与理论支撑尚未达到应有的程度,与其综合优势不相匹配,呈现出法律基础先天不足与仲裁实践后天欠缺交织的"发育不良"状态.这种现状是推广不力、公正性欠缺、合意达成困难、成本效益不彰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应通过加强推广、强化公正性、促进合意达成、降低成本等路径推进消费纠纷仲裁的适用.

王梦飞、伊尔潘·阿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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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 文法学院,合肥 230009

消费纠纷 消费纠纷仲裁 纠纷解决 合意

2024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316
ISSN:1009-1203
年,卷(期):202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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