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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国家监护制度的行政法建构
紧急情况下国家监护制度的行政法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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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民法典》第34条第4款增设了紧急情况下国家监护制度.其作为私法公法化的典型制度,在防止被监护人陷入监护困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国家监护制度,《民法典》只是规定了原则性条款,行政法领域尚未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导致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国家监护介入机制难以启动、介入标准难以确定和介入缺位难以追究等问题.为此,应从探索国家监护的启动机制、明确国家监护的介入标准和完善国家监护的责任制度等方面入手,促进紧急情况下国家监护制度的准确适用和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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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敖双红、朱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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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 法学院,长沙 410000
关键词:
《民法典》
紧急情况
国家监护制度
私法公法化
行政法
出版年:
2024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
0.316
ISSN:
1009-1203
年,卷(期):
2024.
47
(2)
参考文献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