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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律》与中华法系的初成——兼论"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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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拓跋氏政权统一北方建立北魏,立法上积极推进汉化,首创北朝重视法典编纂之风,制定出"综合比较,取精用宏"的《北魏律》,成为中华法系初成的重要助力,也是北系律典之经典.通过对南北朝诸律的比较可以看出,成就隋唐如此精美的律典当是南北朝共同合作的结果,中华法系的形成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法文化的碰撞与法制创举有很大的渊源.

刘盈辛、赵晓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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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政治与法律教研部,太原 03000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

《北魏律》 中华法系 北朝诸律 南朝诸律 北优于南

2024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316
ISSN:1009-1203
年,卷(期):202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