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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原则
刍议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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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所确立的准确性原则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其具有促进更充分实现民众的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功能.准确性原则适用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求行政机关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来澄清社会公共领域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准确性原则同样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具有明确指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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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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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 法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准确性原则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出版年:
2024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
0.316
ISSN:
1009-1203
年,卷(期):
2024.
4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