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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承运人目的港交货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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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阐述了承运人在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后,由于收货人不明、收货人拒绝提货或迟延提货致使承运人交货不能所产生的原因、后果,以及承运人在此种情况下所应当采取的措施和承运人请求救济的权利.
By the carrier port of destination delivery cannot

王英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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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交付不能 措施 救济

2008

中国水运(学术版)
中国水运报刊社

中国水运(学术版)

ISSN:1006-7973
年,卷(期):2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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