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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数据保护的理念澄清与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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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开数据保护仍有诸多挑战,为构建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的数据产权制度和市场交易机制,亟须树立"以公开换保护"的数据权益理念.在公开数据的场景下,坚持以"有力保护"为基础,兼顾数据的"有效流通",以科学合理的数据安全保护促进高效有序的数据流通体系,并基此探寻公开数据的保护路径.具体而言,可依据公开数据在数据产业链中的不同形态,将公开数据类型化为原始数据、数据集合和数据产品,通过准确识别公开数据所蕴含的多元权益属性,结合数据生成、使用、流通等不同环节,对位采取"赋权保护模式"与"行为规制模式"的复合路径,以"赋权保护模式"对数据产品进行保护,以"行为规制模式"对原始数据与数据集合进行保护.以建立兼容立体的保护模式,统筹各类数据主体的合法利益,有效权衡数据保护、数据流通及数据竞争间的复杂关系,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加乘作用提供可及且可行的制度方案,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

陈兵、姚俊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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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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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 公开数据 公开换保护 有力保护 有效流通 复合保护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202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ZGFYZDKT202317-0319JJD820009

20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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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1
ISSN:1006-6470
年,卷(期):2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