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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生态系统、契约与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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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在经济活动各领域交叉融合,形成数字生态系统,改变了平台、入驻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竞争环境.基于契约理论研究发现,数字平台与入驻企业构成了一个线上服务市场,双方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契约关系;但二者是不对等的经营主体,平台超越自身的企业边界获得了对入驻企业的科层权力,这是传统线下市场上的中介组织往往不具备的权力;这种不对等的契约关系,在由多个线上服务市场构成的数字生态系统上演变为网络化契约;维系这些契约关系,不仅需要科层权力,亦需数字信用和契约精神.通过对入驻企业、平台和数字生态系统各研究对象的场景分析,发现市场竞争环境正在经历深刻的现实重构,如数据机制替代价格机制、数字生态系统竞争取代产品竞争等.相关结论对中国数字生态系统竞争环境的规范和优化,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

闫小娜、刘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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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数字生态系统 契约关系 竞争环境 线上服务市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3BJY059

20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1
ISSN:1006-6470
年,卷(期):2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