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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治理与村民本体性安全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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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是村民生产、生活和娱乐三位一体的空间,村民本体性安全是乡村社会治理有效的稳定器与深层目标.通过借鉴生态心理学家吉布森的"可供性"理论,以浙江省长兴县"未来乡村"数字化治理实践作为案例,探讨数字治理如何促进村民本体性安全的再造."未来乡村"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一定程度上关照到村民的主体价值,为村民本体性安全再造提供了数字化可能性,并且形成了维持外部稳定的制度路径、增强周边环境控制感的关系路径以及重塑乡村和自我价值的内在路径.数字化治理不但提升了乡村治理效率,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发展机会,而且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减轻村民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的焦虑.

江立华、张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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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乡村治理 本体性安全 数字乡村 数字可供性

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重大招标项目

22HZJS03

20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1
ISSN:1006-6470
年,卷(期):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