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那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到底"新"在何处?它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又有何区别?本文依据马克思的合作经济理论,从厘清概念、澄清错误认识入手,系统分析了当前为什么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以及如何发展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要在实践中进行模式选择的建议.以股份合作制为基本实现形式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中可按领导主体、组织形态、经营内容分为三大类.实践中需要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人才储备状况等进行综合考量,并且必须要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同时建立起集体经济组织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及利益联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