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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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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即提出设立"水下文物保护区",2016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划定水下文物保护区"、"建立涵括水下文化遗产的海洋历史文化遗址公园",同时,近年来,水下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客体已从沉船扩展到遗址,并在福建平潭岛开始了区域系统调查的新理论与方法实践.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模式适合水下文化遗产的特性,以及我国既有的涉海资源管理体系,符合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国际原则与实践,以及我国水下考古工作的新趋势,有利于对我国水下文化遗产进行综合研究、全面保护与协调管理,是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值得尝试的一种新模式.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Underwater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ed Area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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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 水下文化遗产 海洋保护区 原址保护

国家海洋局海洋公益科研专项

201305038

2016

中国文物科学研究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中国文物学会

中国文物科学研究

影响因子:0.27
ISSN:1674-9677
年,卷(期):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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