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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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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发,经济发展迅速,金融市场逐渐发展壮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金融市场被大量推广,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已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之一。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量推广,也使其成为商业银行与消费者纠纷的主要来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自2004年面世以来,日渐发展壮大,但直至今日我们仍不能准确定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恰恰由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模糊,导致消费者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界定模糊。当消费者与商业银行发生纠纷诉诸法律时,法院也将因为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的难以界定,难以准确适用法律。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法律性质的各类学说,以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法律性质提出几点看法。

梅仲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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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 贵州贵阳 550025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 信托关系 委托关系

贵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

2014

中国外资(下半月)
中国商务出版社

中国外资(下半月)

影响因子:0.07
ISSN:1004-8146
年,卷(期):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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