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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治理的实效考察与措施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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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适用"从严趋重"的"法治型"刑事治理模式,然而由于法律规定滞后、检察权力缺位、刑事执法不力、隐藏风险集中爆发等原因,引发了案件性质认定混乱,放大了监督、衔接危机,造成了证据可信度缺失,导致了刑事治理压力积聚,最终降低了"法治型"刑事治理模式的实效.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秉持"依法而治""良法善治""精准防治"和"社会共治"的理念,重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治理措施体系,通过提高食品安全立法质量,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制定个罪的证据标准和执法办案技战法,搭建犯罪风险分析、研判平台,推动政府统筹协调、媒体适当宣传、社会组织全面指导等措施,可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评估犯罪发生风险,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治理成效从消极的犯罪控制转向积极的风险预防.

苗林林、高源、张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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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察学院侦查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46

食品安全 刑事治理 依法而治 良法善治 社会共治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2021)

RWYB202106

2024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中国刑警学院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024
ISSN:
年,卷(期):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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