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安机关侦查信息公开的立场与路径

公安机关侦查信息公开的立场与路径

扫码查看
因警察权兼具行政、司法的双重属性,公安机关侦查信息与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存在明显的二元分殊.目前侦查信息公开存在的种种弊端,极易造成实务层面两类信息的相互规避与替代,公民无法通过知悉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对侦查权进行有效制约,从而削弱执法公开制度的整体功能.为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侦查信息公开的立场应基于法益平衡与价值调和的原则,明晰各类法益的层级位阶及适用范围.在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应通过赋予当事人程序动议权、探索算法公开机制、对定密裁量权进行有效控制、健全外部程序介入的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进行完善.从理论上厘定知情权与保密权的界线,在改革中探索侦查信息公开的制度构建,既是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路径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韦佼杏

展开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3

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28

执法公开 侦查信息 知情权 侦查秘密 算法公开

2024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中国刑警学院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024
ISSN:
年,卷(期):2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