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8,Vol.34Issue(6) :40.

浅谈兽药名称更改后的弊端与整改措施

才项加 汪春莲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8,Vol.34Issue(6) :40.

浅谈兽药名称更改后的弊端与整改措施

才项加 1汪春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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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青海省海晏县哈勒景乡畜牧兽医站,青海海晏 81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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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6月农业部兽医局发布通知,由于2013年发布实施的《兽药国家标准》对部分兽药通用名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的34种兽药通用名汇总和公布,以便兽药生产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信息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部兽医局近期接到部分兽药生产企业反映,因兽药通用名称调整,按原名称申请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信息,与现申请兽药"二维码"载录的新名称信息不一致,造成信息核对偏差.经查,2013年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编制并由农业部发布实施的《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对部分兽药通用名称进行了调整,各地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附件所列兽药产品名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请按同一产品信息进行确认.

关键词

兽药/名称/更改/弊端/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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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8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信息研究所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影响因子:0.136
ISSN:1672-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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