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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与刑事法学的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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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体化是一种提倡对刑事科学(刑事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刑事司法学等)进行综合研究的理论.从学科和知识体系融合的角度考虑,将刑事科学作为一个学科领域进行综合研究是可行的,但不能作为一个学科进行一体化研究:刑事法学与犯罪学没有共同的论域;以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作为刑事司法学知识的主要来源是一个误会;刑事政策学讨论的刑事政策,相较于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对策,更多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刑事政策学的知识无法直接用于刑事法学对刑事法律的解释当中,只有将刑事政策进行必要的学理转化(主要基于价值和目的)之后,才能体现到对刑事法律的解释当中;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应当将一些立法层面的讨论交给刑事政策学,将涉及刑事司法改革的问题交给刑事政策学和刑事司法学.从管辖制度、逮捕条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因果关系、违法性要件、可罚性要件、罪量、非法占有目的、过失犯、持有型犯罪、帮助型犯罪等实例来看,刑事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等)的一体化研究,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时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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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刑事一体化 刑事科学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证据法学

2024

中国刑事法杂志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TPCD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1.993
ISSN:1007-9017
年,卷(期):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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