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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部分"现代化"内容的学理内涵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部分"现代化"内容的学理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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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党的二十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部分增写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完善了党章中"现代化"的表达."现代化"表达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存在着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的党章起点可以追溯到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上.经过不断探索,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形成了"现代化"的集中表达,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则标志着党章中"现代化"表达的新完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部分的"现代化"表达不断完善是由中国式现代化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现代化"表达是党规国法的耦合点、"现代化"事业需要多方参与的独特地位决定的.推动"现代化"表达在党章中不断完善,有利于实现"现代化"概念的复归,体现"现代化"概念的中国特色,明确现代化的发展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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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敬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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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闵行 200241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社会主义现代化
话语表达
规划
基金: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
项目编号:
2022EDS006
出版年:
2024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
0.21
ISSN:
1671-2994
年,卷(期):
2024.
25
(2)
参考文献量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