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会计师2024,Issue(1) :117-119.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业务增值税税率研究

高喜章 谈颖
中国总会计师2024,Issue(1) :117-119.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业务增值税税率研究

高喜章 1谈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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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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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资方利用峰谷价差与用户分享收益的独特模式,在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上引发较多争议,各地税务机关在执行上存在较大差异.本文从储能电站的运营模式出发,对可能涉及的各种增值税税率进行了分析,认为用户侧电化学储能业务应归类于售电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13%.税法急需对用户侧电化学储能业务税务核算进行规范,尽可能减少各地税务机关自由裁量的空间,从制度上降低纳税人税收风险,从而推进用户侧电化学储能业务健康发展.

关键词

电源侧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电化学储能/增值税税率/合同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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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4
中国总会计师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

影响因子:0.348
ISSN:1672-57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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