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及其应用指南进行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提出新收入准则所确立的收入确认条件体现出的履责行权制的新理念.文章对履责行权制的基本意涵进行了阐释,同时指出履责行权制进一步体现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经营理念.文章从履责行权制视角,分别剖析了新收入准则框架下的合同合并、合同变更、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判断单项履约义务的履约方式、交易价格的分摊、合同履约成本的归集与结转、合同取得成本的归集与结转、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填列等焦点问题.文章认为,从履责行权制视角出发,可以提升新收入准则的学习效率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