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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研单位所办种业公司"去"与"留"——以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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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我国科技体制进行改革,农业科研单位开始成立种业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总体而言,种业公司可以复制的成功经验并不多.以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为例,指出农业科研单位所办种业公司存在优秀经营人才匮乏,事企管理界限模糊,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激励机制失衡,职称晋升困难等问题,探讨国家政策对于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的功能定位,提出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对所办种业公司实行完全剥离的建议.
Should Seed Companies Established by Agricultural Research Institutions be Continued or Divested:With CCRI as an Example

黄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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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河南安阳 455000

科研单位 种业公司 历史进程 问题 定位 建议 展望

2024

中国种业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中国种子协会

中国种业

影响因子:0.356
ISSN:1671-895X
年,卷(期):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