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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杭州市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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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罪犯观决定刑罚观,而罪犯观在迄今为止的刑罚研究及其实践中仍未形成常识理论。近代以来,报应刑和预防刑在罪犯人格实质认识上有严重分歧。因此,在更为广泛的人格认识视界中,比较和辨析、协调和处理道德论、独断论、规范论、实证论、境遇论和解释论等若干不同理论或实践语境的实质认识差异,探讨关于罪犯人格实质认识的形式化方法,以及基于新型古典主义“契约刑论”语境的罪犯人格实质观是另一种认识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
罪犯人格现象/实质认识的语境分析/契约论与实质认识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