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自由刑与其行刑场所的沿化过程中,有三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时期,分别是西周、秦和汉初、隋唐。三个时期自由刑的表现形式各不相同。西周时期表现为圜土刑、嘉石刑和肉刑后的劳役刑。秦和汉初表现为劳役刑体系。隋唐表现为徒刑。与上述自由刑的表现形式相对应的是,自由刑行刑场所的表现形武也各不相同。自由刑的行刑场所属于狭义监狱,其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逐步符合狭义监狱概念的过程。西周时期的劳役刑行刑场所属于狭义监狱的雏形或萌芽。秦和汉初的劳役监,因其除惩罚自由和劳动外,还可以惩罚肉体,不完全符合狭义监狱的概念。隋唐时的徒刑监,只惩罚自由和劳动,虽有瑕疵,但已基本符合剥夺自由刑行刑场所的要求。西周时的圜土刑及其行刑,因未熟早产,未能继续发展。唐以后各代的自由刑行刑都承唐制,但都落后于唐代自由刑的行刑。中国古代自由刑的表现形式与其行刑场所的沿革过程,对今天正在进行的法制建设和司法实践来说,留下了许多感悟和启迪。
基金项目
2012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XYY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