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到民国时期是中国从传统监狱法制向近代的转型时期。民国时期的监狱管理制度突破了传统监狱管理的模式,引进了欧美各国的分房独居监禁、阶级监禁等形式,有效地避免了使监狱成为传播和交流犯罪经验的地方;在强制犯人从事作业方面,民国时期的监狱管理更多地融入了对囚犯技能知识的培养,为囚犯将来出狱后的生活和就业提供了保障;在对罪犯进行教育教诲方面,不仅注重对罪犯文化知识的教育,更加注重对罪犯心灵的教诲,使其转变思想,重新做人;在犯人被释放出狱后,不是放任自流,而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关心出狱人的生活和就业,避免其出狱后再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