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界2012,Issue(1) :264-265.

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

陈琪
中国商界2012,Issue(1) :264-265.

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

陈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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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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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登记错误是指物权的事实状态与登记簿上所记载的状态不一致.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属于国家赔偿,其采违法归责原则.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具有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另外,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赔偿基金.

关键词

登记错误/不动产登记/形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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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中国商界
中国商报社

中国商界

影响因子:0.122
ISSN:1006-7833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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