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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未决羁押场所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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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躲猫猫”事件发生以来,类似“喝凉水”、“喝开水”这种在看守所发生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不断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关于我国未决羁押制度场所的改革呼声不绝于耳.本文即针对我国未决羁押场所制度的改革问题展开计论.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改革草案发布的影响之下,笔者认为应当借此机会顺应改革进程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未决羁押场所制度改革提上立法日程.原来公安机关管辖之下的看守所应改为由第三方中立性机构予以管理,在此基础上细化未决羁押制度,最大限度的避免上述弊端维护好被关押者的合法权利.

温凤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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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政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

未决羁押场所 看守所弊端 制度改革

2012

中国商界
中国商报社

中国商界

影响因子:0.122
ISSN:1006-7833
年,卷(期):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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