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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行政诉讼“谁行为,谁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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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谁行为,谁被告”是认定行政诉讼被告的标准的标准之一.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的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诉讼法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可以予以借鉴.

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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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法学院

“谁行为,谁被告” 行为主体 行政诉讼被告

2012

中国商界
中国商报社

中国商界

影响因子:0.122
ISSN:1006-7833
年,卷(期):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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