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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好意施惠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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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如:搭便车到某地,火车到某站时,请叫醒下车等.它符合互相帮助的传统道德,应加以提倡,但由于其无偿性及良好的动机,因该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应该有一定的特殊规则.当前我国立法在这方面尚属空白,这给司法实践带来很大困难,尤其是在其性质的认定上意见难以统一,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据此,笔者试图以对好意施惠行为的理论探析为基础,借以提出自己对好意施惠行为认定的看法.

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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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好意施惠 认定

2012

中国商界
中国商报社

中国商界

影响因子:0.122
ISSN:1006-7833
年,卷(期):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