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浅议侵占罪若干认定问题

浅议侵占罪若干认定问题

扫码查看
侵占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新增设的一个新罪名,是我国刑事立法上的一大进步,有利于防治打击侵占他人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但是,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本罪的认定还存在一定的分歧.这影响了立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阻碍了法律对社会的保障功能的实现.刑法第270条对侵占罪作了较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该法条的设立,无论是表述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缺陷,尚需进一步立法完善.[1]本文即对侵占罪若干认定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郭柯言

展开 >

安徽大学法学院

侵占罪概念 告诉才处理 拒不退还 职务侵占

2012

中国商界
中国商报社

中国商界

影响因子:0.122
ISSN:1006-7833
年,卷(期):2012.(4)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