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界2012,Issue(4) :345.

浅议侵占罪若干认定问题

郭柯言
中国商界2012,Issue(4) :345.

浅议侵占罪若干认定问题

郭柯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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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安徽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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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占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新增设的一个新罪名,是我国刑事立法上的一大进步,有利于防治打击侵占他人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但是,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本罪的认定还存在一定的分歧.这影响了立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阻碍了法律对社会的保障功能的实现.刑法第270条对侵占罪作了较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该法条的设立,无论是表述上,还是内容上都存在一定缺陷,尚需进一步立法完善.[1]本文即对侵占罪若干认定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

侵占罪概念/告诉才处理/拒不退还/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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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中国商界
中国商报社

中国商界

影响因子:0.122
ISSN:1006-7833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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