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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研究
2021,
Issue
(3) :
86-104.
唐代两税法实施后东畿、河南府财政考述
郁晓刚
中国史研究
2021,
Issue
(3) :
8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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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两税法实施后东畿、河南府财政考述
郁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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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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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唐两税法实施后,经两京财政收支划分改革,河南府两税收入实行府司占留和上供的两分法.留府支出中,交通枢纽的地位造成其馆驿钱物费用庞大;府县官员俸禄除由留府财政支出,复有中央加给等来源;河南尹不领州镇军,无府本级军费占额支出.作为东畿军政长官的东都留守鲜少兼任河南尹,其财权囿于军府本级.使、府两级财政相互独立.由于辖下府州无送使钱物,东畿使级财政主要仰赖中央,军费等由度支转移支付,营田收入、杂税等构成补充.摆脱中央财政的性质后,东畿、河南府使、府两级财政仍受中央深度监管.
关键词
唐后期
/
东畿
/
河南府
/
地方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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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出版年
2021
中国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中国史研究
CSSCI
CHSSCD
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
0.237
ISSN:
1002-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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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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