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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下的语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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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的情境,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和选择,是课程改革倡导的新观念。

郝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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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临漳镇学区

语文教学 创新 方法

2013

中华少年(研究青少年教育)
中国和平出版社

中华少年(研究青少年教育)

ISSN:1004-2377
年,卷(期):2013.(22)